天然气进口获返税 中亚管道年获益48亿

www.chinaoilonline.com  2011-08-23 00:00:00

    8月2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我国未来十年的进口天然气将享受一定比例的增值税返还。据估计,仅中亚天然气项目每年便可返回增值税48亿元,使得国内外气价差得以缓冲,但也再次推迟了国内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进度。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8月22日联合下发《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2011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天然气进口项目,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该项目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倒挂比例予以返还。

    据悉,这一退税计划涉及项目将包括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批)准建设的天然气管道和液化天然气接收装置项目,以及今后经国家准许的其他项目。截至目前涵括的“中亚-中国天然气管道”项目每年进口规模300亿立方米,而江苏、广东、福建、上海四地液化天然气项目,进口总规模将达到978万吨/年。

    今年5月份中石油股东大会上,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曾表示,中石油天然气进口价格亏损,国内天然气价格偏低,天然气定价机制亟待改革。此前曾有媒体援引中石油内部人士的话称,中石油2010年进口中亚进口天然气64亿立方米,亏损超过50亿元。

    而根据计算公式,以中亚天然气口岸价2.12元/立方米、国内定价0.88元/立方米计算,倒挂率为58.5%,应返还进口增值税(税率为13%)0.16元/立方米。中亚-中国天然气管道项目设计能力为300亿立方米/年。如果管道满负荷运行,中亚天然气项目每年至少得到进口增值税返还48亿元。

    在上述政策利好之下,国内外天然气价格差别得以缓冲,进口天然气倒逼国内气价改革的态势有所削减。有业内专家认为,在通胀的压力下,国内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将再度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