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石化安全生产禁令》发布实施

www.chinaoilonline.com  2010-04-01 00:00:00

    “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严禁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严禁无特种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严禁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冒名顶替代签或未到现场就确认各种作业、工程票证。公司职工凡违反上述禁令的,解除劳动合同。”3月25日,巴陵石化发布实施《巴陵石化安全生产禁令(试行)》,前6条的细化禁令,再次提醒全体职工: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生产禁令“高压线”不能触碰。


    此前的3月24日,该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细化指导意见》要求,在执行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和细化62条禁令的基础上制定的“巴陵石化版”安全生产禁令,在公司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上获通过。发布实施禁令,是该公司深入开展“我要安全“主题活动,打安全翻身仗的系列措施之一。


    《巴陵石化安全生产禁令(试行)》共55条,涉及危险化学品相关作业、工程建设和检维修相关作业、电气仪表相关作业、交通运输相关作业及其他相关作业。禁令规定,公司职工违反上述相关作业禁令的,离岗或随岗培训学习,造成严重后果(上报集团公司级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违反禁令没有造成后果的离岗或随岗培训学习一周,造成一般后果(事业部级事故)离岗或随岗培训学习二周,造成较重后果(公司级事故)离岗或随岗培训学习一个月,经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离岗或随岗培训学习期间按随岗待遇执行。


    《巴陵石化安全生产禁令(试行)》还明确:凡因‘三违’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解除劳动合同,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员工违反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所在单位直接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解聘职务处分。对违章指挥、违规指使员工违反禁令的管理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解聘职务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用工违反禁令的,直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承包商人员违反禁令的,要求承包商比照禁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