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国际石油期货我国应更积极些

www.chinaoilonline.com  2009-07-17 00:00:00

  我国购买现货石油在各种进口方式中占有80%以上的比重,而大约2/3的国际石油交易是在期货市场上完成的,国际石油期货市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掌握着石油定价权。但直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广泛地参与国际石油期货市场。这通常有以下方面的考虑。

  首先,《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国有企业参与国际期货交易有着严格的限制。比如,对境外期货头寸实行额度管理。我国月度和年度石油进口量的变化都比较大,这种严格的额度管理束缚了企业参与石油期货交易的自主性,与期货市场的敏感性极不相适应。

  其次,期货市场瞬息万变,存在一定的风险,贸然进入可能会遭受巨大的损失。尤其是2004年中航油违规参与国际石油期货,造成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之后,我国政府和石化企业对国际石油期货都有一种莫可名状的恐惧。

  再者,赋予石化企业参与国际石油期货交易资格会增加政府的监管难度和成本。体制改革难度非常大。

  但上述阻碍因素并非难以克服。首先,《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参与期货交易的目的只能是套期保值,而不能是投机。如果严格执行了这项规定,虽然仍有可能因油价波动而出现亏损,但这种亏损是可控的,而且数额并不算大。

  其次,参与期货交易虽然有亏损的可能,但相对于被动接受石油现货价格上涨来说,前者的损失未必大于后者。

  如果以增加政府的监管难度和成本为代价可以为国家节省大笔石油美元开支的话,这种改革是值得尝试的,但前提是要协调好有关各方的利益。